《山西省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條例》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全國首部針對社區和居家養老服務的省級地方法規,它的實施標志著我省社區和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邁入法治化治理的新起點。
有一種溫暖叫“老有所養”。2023年《山西省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實施城鎮社區幸福養老提速工程,讓老年人能夠享受“家門口的幸福養老”。截至2021年底,我省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有672.09萬人,人口老齡化呈現基數大、增速快、高齡化的發展趨勢。相比養老院,許多老年人習慣在熟悉的環境中度過老年生活,在家門口健健身、和老鄰居聊聊天……,居家養老是很大一部分老人的首選。近年來,我省陸續出臺了關于支持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意見、關于支持社區居家養老服務“1251”工程的實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構建起較為完善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政策體系。這次的《條例》將一些成功的做法經驗用法條固化下來,確保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有法可依、體現山西地方特色立法,體現了拓寬橫向服務、打通縱向服務、構建立體服務的主要特點。
在《條例》7章37條的內容中,有新建住宅區應當按照國家標準規劃、建設配套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應當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按照有關標準和規范提供服務;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行業信用信息的記錄、歸集、使用等等規定,可以說是直擊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的痛點、堵點,為做好社區居家養老提供了法治化保障。這些規定,有助于增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能力,讓老年人享受更全面、更豐富、更便利的養老服務。
作為首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地方性法規,《山西省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條例》從法律層面解決養老服務難題,具備探索、實踐的積極意義。不過,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希望相關方面抓好落實,不斷總結經驗,使更多老年人享受更全面、更豐富、更便利的養老服務!
讓老年人都有一個幸福美滿的晚年
不僅是“小家”的期盼
更是“大家”的奮斗目標!
| 總監制:劉世雯 | 監 制:郝 剛
| 值班主任:呂勝春
| 制片人:張 默
| 校 審:鄭亦工 | 責 編:陰 俊
| 圖文編輯:陰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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